收款方式总规范:有多少笔收款就录入多少笔收款,不能多录入,也不能少录入,遵循所见即所得原则。

1.现金:保留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:第26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。虽然没有直接提到现金支付,但实践中,商家拒绝现金支付可能会被视为不公平交易行为。

如果客人用现金支付,也是可以的。当班如果有现金交易,需要打印交班报表。

2.桂林银行:保留

桂林银行收款仅在对公转账时候使用,并且这个只能通过财务进行操作,财务收到桂林银行转账之后必须在酒店系统里面录入相对应的收费。当班如果有桂林银行交易,需要打印交班报表。

3.企业微信:即将弃用

企业微信收款由于出现的对账困难,通过商议决定暂时弃用企业微信收款,并且关闭企业微信的收款码。如果有业务需求使用远程支付,推荐使用第8点的支付方式。先停用企业微信的二维码,后关闭企业微信的付款方式。当班如果有企业微信交易,需要打印交班报表。

4.POS机:不推荐使用

在客人确实没有其他支付方式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,并且使用POS机收款之后需要在系统录入相对应的收款。刷多少次POS机就需要录多少次收款,不得多录入以及少录入。当班如果有POS机交易,需要打印交班报表。

5.微信:推荐使用

6.支付宝:推荐使用

7.OTA预付:推荐使用

8.付款二维码:推荐使用

付款二维码注意有效时间,15分钟内有效。

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12-27 17:47   作者:缪毅